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1、清洁管理
1.1 清洁管理方式
小区清洁由卫生保洁员分包区域实施清洁,由环境班长跟进培训并监督、检查。管理员每天检查、记录,及时指正,定期评估。发现不符合合同内容和标准时,及时要求卫生保洁班整改。如仍达不到要求,必须重做、更换人员。
1.2 清洁管理内容
公共场地、道路、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:
1.2.1 按照“六不”、“六净”、“三化”、“三优”工作要求实施管理。
“六不”:不见积水、不见积土、不见杂物、不漏收堆、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;“六净”:路面净、路沿净、人行道净、雨水沟井净、树坑墙根净、果皮箱净;“三化”:净化、绿化、美化;“三优”:优美的环境、优良的秩序、优质的服务;
1.2.2 及时清理建筑物表面及内部悬挂、堆放的杂物;加强外围环境清洁卫生管理。用户下班期间,多安排卫生保洁员进行巡查、清洁。管理人员要经常巡查,确保外围的环境卫生。
2、绿地卫生管理
对枯死的树木、剪枝、断枝、落叶及落果、道路垃圾、废料及时清理。
3、景观的管理。
3.1 对垃圾收集、处理的全过程封闭式管理。
3.2 装修及生活垃圾清运:日产日清;防止装修和生活垃圾乱堆放。
4、公共区域的消杀管理
针对株洲气候特点和各种常见有害微生物的习性,采取视察诊断、作业效果跟踪确认等步骤进行调查分析,制定对策,定期消杀老鼠、蚊、蝇、蟑螂及白蚁等有害生物。通过“清洁、改造、消杀、隔离”等步骤,使内外环境改善,以防止疫病,防止有害生物的滋生与各种不同类型灾害的发生。
4.1 服务处自行消杀:正常情况下,每周对楼梯扶手等消毒一次,疫病流行期间消毒五次,垃圾桶每周消杀一次。夏季蚊虫多时,增加消杀频率。
4.2 外包消杀:根据规定,将消杀外包给专门机构,由专门机构定期消杀。服务处监督消杀质量。正常情况下,每月至少对公共区域、边角区域和容易发生蚊虫鼠害的地方综合消杀一次,特殊情况增加消杀频率。
4.3 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机制:在公共卫生突发时间发生后,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,由物业服务处组成卫生监察小组,全面负责小区的卫生监察工作,及时有序的处理突发事件。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和信息公布制度,及时向公司汇报事件的进展。对于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,隐瞒、缓报、谎报突发事件,以及玩忽职守、失职、渎职的,要追究相应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。通过公共卫生应急机制,确保“信息畅通、反应快捷、指挥有力、责任明确”。
5、装修及生活垃圾管理
5.1 装修垃圾是指施工单位或个人在进行改建、铺设或拆除、修缮、装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、弃料及其他废弃物;
5.2 严禁向窗外、阳台外、楼梯等公共场所抛散或堆放垃圾;
5.3 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;
5.4 收集装修垃圾应文明作业,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,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遮盖;
5.5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,楼梯、过道及其它公共部位不得作为加工、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,不得损坏公用设备、设施,必须保持共用地面、墙壁完好整洁;
5.6 装修垃圾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位置、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、清运,对违章堆放、抛弃装修垃圾的,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清理;
5.7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,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业主(装修者)改正,拒不改正的,可从装修押金中扣除装修违约金,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6、 记录
6.1 《卫生间保洁巡检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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